星期三, 3月 08, 2006

憤怒不等於錯誤

朋友說,我罵樂施會及莊陳有時動了氣,其實可以以理服人。

我說,我到現時為止,也覺得自己罵得對,動氣動得合時又正確,只嫌自己罵得不夠準不夠狠不夠辣不夠毒,也不夠氣;生氣,不一定就是錯誤與無理,有時冷靜,也可以是非理性,憤怒,其實源於經驗與對別人經驗的體驗。

高舉「公共領域」的哈伯瑪斯,其中一個被批評的地方,就是只注重溝通理性的「不介入」(譯得不好,英文是disembodied)理性主體,壓抑了獨特的經驗與情感。

在這個處處講和諧的社會,動氣還真的要justified。

不過,還是多謝這位朋友的提點的。

對不起,觀乎樂施會的一言一行,我的「氣」恐怕還是收不回來的。


Photo source: The Eggpla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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